2021年04月01日 13:14 -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太原3月31日電 (劉小紅)山西省人民檢察院31日發(fā)布消息稱,日前,山西省忻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安書田(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jīng)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向太原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安書田享有的訴訟權(quán)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辯護人的意見。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太原鐵路運輸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安書田利用擔任忻州市中小企業(yè)局局長、忻州市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主任、忻州市商務局局長、忻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quán)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1年2月5日,山西省紀委監(jiān)委網(wǎng)站消息顯示,忻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安書田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安書田,男,漢族,1962年12月生,山西原平市人,大學學歷,1981年12月參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完)
【編輯:任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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